各二级党组织、各党支部:
根据省委、市委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现将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
(一)个人自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前,党员个人认真开展自学(学习内容见附件)。
(二)集中学习。
1.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
点击观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时长要求:2小时左右)。
课程链接详见共产党员网(https: //www.12371.cn/)、“学习强国”(https: //wwwv.xuexi.cn/)以及“黄冈党旗红”微信公众号。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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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交流研讨
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加快建设“全省一流、全国知名”高水平师范大学,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和教育强国建设贡献黄师力量,拟定交流研讨主题。
党员要在深入学习基础上,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围绕主题开展交流研讨。党支部书记主持并作点评讲话。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统筹安排,按照宜早则早、相对集中的原则,分类指导所属科级干部,管理岗七、八级职员,党员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结合实际制定11月份主题党日具体方案,并指导所属基层党支部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取得实效。
2.各党支部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
3.各党支部建立主题党日活动档案。对因工作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训的,须在12月中旬前完成补训。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不做硬性参训要求。
各单位创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新闻报道,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向党委组织部报送。
附件:个人自学内容清单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6日
附件
个人自学内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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