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支部: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让慰问对象和党员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校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认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走访慰问对象
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
1.老党员、老干部:为学校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党员、老干部和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由离退休党总支部推荐上报。
2.生活困难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履职尽责的生活困难党员。由各二级党组织推荐上报。生活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特别困难的老党员;
(2)身患重大疾病、伤残,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3)遭受自然灾害或遭遇重特大事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4)家庭负担特别重、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除以上情形之外,经党员群众公认、基层党组织认可的生活特别困难党员,也可作为帮扶对象。
二、切实增强走访慰问实效
在走访慰问过程中,要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重点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
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坚持领导带头下基层、进家门,向走访慰问对象转达党中央对他们的关怀,褒扬他们为党的事业作出的贡献,同时积极为他们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用心用情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走访慰问有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慰问对象的推荐、审核和申报工作,真正把群众公认的、最需要帮助的困难党员推荐上来。党委组织部会同教师工作部、工会等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
2.校领导集中走访慰问部分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职工代表,根据申报情况由党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其他老党员走访慰问由其退休前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在职生活困难党员走访慰问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3.各二级党组织请于6月19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2023年“七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申报表》(电子档、签章纸质档)报党委组织部(厚德楼613办公室)
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8621621。
附件:2023年“七一”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申报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6日
2023年“七一”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申报表.doc